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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保证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安全,特制定本制度。
1.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。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,抓好安全管理,确保外出活动万无一失。
2.实行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申报审批制度,全校性的活动,要上报市教育局,班级或年级组组织的活动要向学校申报,由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,并做好活动的组织和抓好师生的安全。
3.出发前要集队做好安全教育及宣布活动安排。
4.各班清点人数上报大队部。
5.租用的车辆必须要有正规的营运执照客车。
6.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车,教育学生不要争先恐后,要礼让。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。
7.到达目的地后要组织和开展活动,不要随意“放羊”。
8.教育学生不要到危险的地方玩耍,特别是山水及偏僻的地方
9.分散自由活动时,要求学生三五成群,不要个别行动,教育学生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,班主任和下班老师要加强巡视,分管领导要做好监控,发生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。
10.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,清点人数上报,并有秩序上车,班主任及下班老师跟车回校,待学生离校后,才能离开。